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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等要求,对服兵役学生予以资助。经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已形成我院校内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生的初审名单,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AI工程师学院2026年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办公地点:一教A210、一教A207

联系人及电话:梁家华 17328312108;孙珊珊 18710687472

AI工程师学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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